没登记的公司谁当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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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1

  核心提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可以作为诉讼当事人。那么,未经过合法登记的公司谁当被告呢?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在法律上,公司作为法人是可以独立行使诉讼权利的,但是未经登记的公司在法律上是未成立的法人,所以在诉讼中不能以公司为主体。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这种情况下应该由未经登记的公司行为人为当事人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6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中,以行为人为当事人: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行为人即以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除外;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后,行为人仍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

  根据不同性质成立的公司所确定参加诉讼的当事人:

  1.分支机构。公司是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2.个人合伙。在诉讼中,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

  3.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公司遇到如下几种情形的,当事人的具体确定是:

  1.合并。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

  2.分立。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3.解散。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