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申请回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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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1

  核心提示:,为了更加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在诉讼过程中,发现有不恰当的情形时,当事人可以申请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察人员以及其他人员不得参加与本人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的案件的审判、检察或侦察。那么,在刑事诉讼中,有哪些情形,当事人是有权申请回避的?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总的来说,一旦发现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上述三类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其中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之前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之前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其中,审判人员与本案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申请回避。

  另外,审判人员违反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二)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本案的;

  (三)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四)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

  (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借用款物的;

  (六)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