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

【标签】律师|诉讼代理人

更新时间:2021-04-13

  核心提示:在发生民事争议时想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化保护时,很多人都会选择寻找律师作为自己的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但是,在实际中,律师跟诉讼代理人有什么区别吗?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包括律师、基层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所以,在实际上,律师属于诉讼代理人之一,诉讼代理人包含律师。

  律师是专门从事法律服务的专业服务人员,除担任民事诉讼代理人,刑事诉讼被告人的辩护人,还可以担任非诉讼时间当事人的代理人,接受单位、个人的委托担任其法律顾问。

  因此,律师与诉讼代理人主要的区别就在于诉讼代理人的范围远远大于律师的范围。

  此外,依据法律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和同胞兄弟姐妹)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妇联、共青团、消协)推荐的公民。

  作为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权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而诉讼代理的权限范围和代理事项由被代理人决定。

  注意:委托诉讼代理人必须是具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