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几种情形
【标签】刑事责任|法院
更新时间:2019-09-12
核心提示:依据我国的刑事法律规定,对违法犯罪的犯罪分子应该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犯罪人的法律责任。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例如一人在争吵中打了对方很轻的一巴掌的,由于轻巴掌不致给对方造成足以起诉的人身伤害罪,。但如果这一巴掌有其他影响的,当事人可以按照和民事责任维护权益。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需要当事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注意:如果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实际中却已经追究的,,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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