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车与合同约定不符能索赔吗?

【标签】旅游合同

更新时间:2019-08-06


  核心内容: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出游,最终出游时的交通工具却发生变更,这样的情况,旅行社已经构成违约,我们可以向旅行社索赔,那又该如何索赔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旅游合同约定为空调车,却改为非空调车。

  空调车是否达标的标准包括:有旅游客运资质(黄牌照)、客运手续齐全、未超载、旅行社调车是通过合法渠道、车辆准时到达集合地点,空调使用正常。

  《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七条 因旅行社原因造成旅游者未能乘坐预定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支付直接经济损失20%的违约金。发生抛锚等意外而耽误行程,可协商解决赔偿办法。

  如果双方没有达成赔偿方法,可在完成行程后,一是可选择到当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二是可到报名所在地的旅游质监部门投诉。投诉时效为超过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

  延伸阅读:

  《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十一条 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