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侵权,怎样维权?

【标签】旅游|侵权

更新时间:2021-02-25


  核心提示:在异地旅游,有可能会遭遇消费侵权,甚至人身财产受损。遭遇陷阱,?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在异地购物时,游客要选择信誉较好的正规商场,要求商家开具发票,在发票上标明购买商品的名称、数量、单价,并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

  消费者还应该保存好旅行社的收费发票、景点门票、购物发票等消费凭证。对旅行社擅自更改项目所产生的费用,游客更要索取发票,以便作为发生纠纷时投诉举报的依据。

  当遭遇旅游侵权,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保留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延伸阅读:

  旅行社及导游或领队违反旅行社与旅游者的合同约定,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旅行社按下述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一)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旅行社应赔偿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等合理费用,并支付同额违约金。遗漏无门票景点的,每遗漏一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二)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擅自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用餐、娱乐、医疗保健、参观等另行付费项目的,旅行社应承担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三)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擅自违反合同约定增加购物次数、延长停留时间的,每次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四)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五)旅游者在合同约定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的,旅行社应负责挽回或赔偿旅游者的直接经济损失。

  (六)私自兜售商品,旅行社应全额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