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涉外商标注册前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二)

发布时间:2019-08-12 04:06:15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时间:2008-07-25
记者:陈 飞

2.商品或服务项目的选择
在办理涉外商标申请注册时,企业必须根据公司经营的方向、产品种类和性质、出口的货物清单等确定需要到国外申请保护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商品或服务选择的范围、个数的多少、是否规范等不仅直接影响到商标注册申请支出费用的高低、受保护范围的大小,而且影响到官方是否可以接受、企业商标权利是否可能遭到侵害等。下面主要就这方面的问题进行陈述。(1)商品或服务类别的选择
对于商品或服务的划分,目前大多数国家或地区商标注册采用的是《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即尼斯分类。截至2006年1月,尼斯协定的成员国有78个国家,非成员国采用尼斯分类的有68个国家和4个组织),唯一的区别是各国或地区采用的版本不尽相同,目前最新的是第九版,该分类表基本上涵盖了世界上所有的商品和服务项目。
对于大部分国家的商标申请,企业应当主要根据该分类表来决定
申请注册商品或服务的项目。同时,对于那些尚未采用尼斯分类表的国家或地区来说,企业可以参照该分类表进行选择,一般也是可以接受的。但对于一些极少数国家来说,他们采用的是与尼斯分类表完全不同的商品和服务分类方式,因此这些国家必须单独进行选择商品或服务项目。如塞拉利昂、巴哈马、多米尼克等国家采用的是1938年英国旧分类表,不包含服务项目。
对于生产企业来说,一般来说申请保护商品项目即可。但随着中国品牌在世界各国的影响力逐渐增强,出现了很多抢注中国企业商标的情况,抢注者通常是在相近类别或与商品相关的服务类别上进行抢注。如企业生产的是第12类上的“汽车”等商品,抢注者会在相应的“车辆保养和修理;车辆服务站;车辆进出口”等服务项目上进行抢注。
因此,对于一些相对比较知名的中国企业来说,应当在相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同时注册,构筑一道坚固的商标防御体系,防止他人抢先注册,维护企业的商标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