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修正案草案年内完成

发布时间:2019-12-26 09:07:15


商标法》修订工作终于排定日程。根据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的要求,保知办会同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制定了《2007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4月2日公布的《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加快《商标法》修改工作进程,年内完成修正案草案。根据该计划,今年中国将在立法、执法、审判、机制建设、宣传、培训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为权利人提供服务及专题研究等10个方面,采取276项具体措施,全面保护知识产权。
《商标法》修订加速
商标申请周期过长,商标抢注层出不穷,商标官司拖垮企业……针对这些在实践中产生的问题,《行动计划》提出:年内完成《商标法》修正案草案。
与《商标法》一起纳入立法计划的,还有《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的修订。《行动计划》要求加强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严厉打击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企业的商标权益。同时,要进一步规范有关审判工作,细化和统一司法标准,重点开展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字号与商标权利冲突等问题的调研,出台司法解释。
此外,《行动计划》要求积极开展商标权保护研究。对已经完成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题研究中“商标战略研究”、“商业秘密相关问题研究”的专项课题任务,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从课题研究转向课题实施。相关部门要对如何打击“傍名牌”和侵犯商业秘密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和执法探索,要研究探索保护知名商品的有效途径,探索实行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备案制度。
涉农商标、知名商品成执法重点
今年初,最高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内涵和“傍名牌”的审理标准。为了打击仿冒“啄木鸟”满天飞等傍名牌行为,《行动计划》决定继续部署开展查处重大不正当竞争案件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等行为。
涉农商标的保护提到了相当的高度。《行动计划》要求有关部门在日常执法中严厉查处侵犯涉农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特别是涉农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重视农业用商品(尤其是农药、种子等农用物资)商标、农民常用消费品商标的保护和农民投诉商标案件的处理。同时,《行动计划》还将开展农用物资商标专用权、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以及以茶叶、果品、酒类、副食品等地理标志为保护对象的专项执法检查,切实维护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
此外,商标印制环节、。,依法规范市场主办者和经营户的经营行为,切断侵权假冒商标商品的市场流通渠道。规范企业的商标使用行为,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商标侵权行为的长效机制。
为此,,针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与保护,开展定向培训,适时举办全国或部分地区基层商标执法人员培训班、农产品出口企业商标国际注册培训班,积极引导和推动农产品出口企业重视商标国际注册。同时,为建立高效的执法协调机制,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解决专利、商标等工业产权确权纠纷解决机制问题,继续按照《关于在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的要求,加强执法衔接。,积极推进把知识产权鉴定纳入司法鉴定,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建设,逐步使知识产权鉴定法制化、规范化。
今后可网上申请商标
“做好商标注册与管理自动化系统的三期建设工作,为实现商标网上申请的目标主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从而全面实现网上申请。”《行动计划》的这一要求表明,今后权利人可以通过网络申请商标。
针对商标遭遇恶意抢注、侵权,权利人往往得不到及时的保护和服务的状况,《行动计划》指出,要进一步完善商标审查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加快工作进度,着力解决商标注册周期不断延长、恶意申请、恶意异议、恶意转让等损害当事人商标利益的问题。同时,要对我国企业在国外的商标注册和保护情况进行调研,支持形成更多拥有自主商标、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
此外,为了服务三农,《行动计划》还要求建立地理标志工作联系点,深入调研保护地理标志在促进农民增收中的作用,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加强商标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也是今年商标保护的一大重点。根据《行动计划》,今年我国将选派商标审查和管理工作人员赴国外学习交流,加强与国外商标注册机构的联系,加大我国商标在国外的保护力度。其中包括与美、日、欧盟三国(地区)商标注册机构举办高层会谈,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举办地理标志国际研讨会,与美国合作举办中美商标注册申请热点问题研讨会。同时,我国将签订中美商标战略工作计划和中意2007年商标行动计划,加强与上述两国在商标领域内的双边合作。


时间:2007-4-10
作者:聂国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