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山东省济南市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9-08-03 20:58:15


  关于进一步加强山东省济南市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创新型城市建设、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服务能力

  1.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加强各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强化职能,协调发展。建立市、县(市、区)两级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知识产权工作,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

  2.加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升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能力。

  3.加快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整合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积极开展集专利、商标、版权信息和服务于一体的全市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加强国家专利技术(济南)展示交易中心建设,促进专利、商标和版权等知识产权贸易,为知识产权的转让和产业化提供公益性服务。

  4.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管理。鼓励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引导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

  5.支持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中发挥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制定、实施适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采取多种措施,激励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高端产品,形成一批核心专利技术、驰名商标、知名品牌等自主知识产权,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标准的制订,开展地理标志(原产地)产品申报,建立健全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6.建立重大项目知识产权审议机制。在我市有关制造、加工类重大项目立项中注重审查知识产权的相关事宜。

  7.加强科技计划项目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核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立项时,要将该项目的知识产权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是否立项的依据之一,将知识产权纳入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

  8.提高知识产权在有关认定、评审中的权重。将知识产权指标作为科技进步奖评审的重要因素,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创新型企业、软件和系统集成企业认定、评审和复审的条件。

  9.实施知识产权示范培育工程。选择一批知识产权优势明显、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示范园区。

  10.提升专利技术的产业化能力和水平。加快自主知识产权的商品化和产业化,对实施发明专利技术或生产发明专利产品的企业予以扶持。专利技术转让,经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登记,适用对技术转让的有关规定。

  11.加强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切实把知识产权管理纳入招商引资、技术引进、项目合作、产品进出口等环节。鼓励企事业单位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和申请国际专利。

  三、增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12.加强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建设。适时制定和完善与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相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法规、规章,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充分利用行政和司法等渠道,构建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网络。

  13.加强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各级知识产权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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