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遗嘱的房子怎么分?

【标签】遗嘱|继承

更新时间:2021-05-15

  核心提示:一般情况下,公民可以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在此后发生可以继承的情况时,即可按照遗嘱进行分配遗产。那么,如果没有订立遗嘱的话该怎么办,房子该分给谁呢?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那么,没有遗嘱的,想要继承房子的话,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按照法定继承,应该首先确定继承的顺序。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例如如果想要继承房子的,家里面还有配偶、子女、父母的,那么这辆车子就该这三类主体平分,以此类推,顺序在上的上面继承,没有的就往下面顺位。同一顺位的,就都有权分得车子。

  特别整理:

  1.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