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登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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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8-29

  核心提示:离婚时需要知道离婚登记的条件、离婚登记需要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登记的条件有:一方或双方属于本区居民;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自愿并亲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1、一方或双方属于本区居民;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自愿并亲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3、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需要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与常驻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到有关部门予以更正。;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各持有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