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进行税务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标签】税务登记

更新时间:2019-05-23

  核心提示:单位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需要在设立后办理税务登记。期办理税务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一、纳税人应提供的登记表

  1、《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1份(联合办证2份)

  2、《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联合办证需提供2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3、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9、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10、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需提供:

  (1)企业基本情况表

  (2)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

  (3)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途

  11、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