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弃子女还有义务赡养生父母吗?
【标签】赡养
更新时间:2019-07-04
核心提示:被遗弃子女还有义务赡养生父母吗?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如果您被遗弃后被人收养,你生父母也就不能要求你履行“赡养”义务。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被遗弃子女还有义务赡养生父母吗?
根据《婚姻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如果你在出生时就遭生父母遗弃,然后通过民政部门由养父母收养的。因此,你与养父母的收养关系,符合收养法的相关规定,你与养父母间已经形成了合法的收养关系。你与养父母间的权利与义务,适用《婚姻法》所规定的父母子女关系。这种收养关系一旦成立,根据《婚姻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及《收养法》第23条第2款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既然你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已经消除,你生父母也就不能要求你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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