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标签】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

更新时间:2019-11-19

  核心提示:成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包括申请时在成都公积金中心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更多的条件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成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一、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二)申请时在成都公积金中心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及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信用良好。

  (四)具有购买再交易住房的交易合同或协议,且首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以房地产评估价值或房屋实际成交价格孰低原则确定)的30%。

  (五)借款人及配偶和产权共有人同意以所购房产及其权益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六)成都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借款人申请再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所购房屋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所购房屋产权明晰,按当地房管部门要求可上市交易。

  (二)房屋交易行为应在当地房管部门或其批准的房地产交易机构进行,并且交易手续已经房管部门批准。

  (三)所购房屋能够办妥房屋产权、抵押登记手续。

  (四)所购房屋不属于下列情形:

  砖木结构住房、无独立厨卫的住房,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危房的住房,已改变产权用途的住房,其他不宜处置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