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要与患者签不收不送红包协议书吗?

【标签】医疗事故|不收红包协议

更新时间:2020-12-29

  核心提示:,对于二级以上医院所有入院患者,由主管医师或病区主治医师负责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并代表医方在《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上签字。具体有关医院要与患者签不收不送红包协议书的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医院要与患者签不收不送红包协议书吗?

,开展医疗机构和住院患者签署《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

  卫计委要求,医疗机构应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由经治医师向患者或患方代表提供《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并认真解答其疑问。二级以上医院(含开设住院床位的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等)必须开展,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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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4年3月1日起海南医疗机构和患者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

  从海南省卫生厅规定医疗机构应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由经治医师向患者或患方代表提供该协议书,并认真解答其疑问。对于二级以上医院所有入院患者,由主管医师或病区主治医师负责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并代表医方在《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上签字。为体现医院法人代表责任,可在医方签名栏印制法人代表姓名。患方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