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要包括什么?

【标签】劳动争议

更新时间:2020-03-26

  核心提示:青岛市劳动争议仲裁需提交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写明职工姓名等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等事项。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知识内容。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需载明的事项:

  (1)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以上材料,申请人均应签字或盖章,并注明申请时间。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