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债权”结合论

发布时间:2019-08-07 15:44:15


  我们可以看出,国有资产完全股权化或完全债权化都不是最佳办法。完全股权化导致机会主义和代理成本大增;完全债权化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那么,是否存在一种两全齐美的办法呢?答案是肯定的。其实,通过上面分析,我们不难看出,股权论与债权论的优缺点正好互补,即股权论的缺点正是债权论的优势,反之亦然。例如股权论的高委托代理成本,低国有资产流失正是债权论的反向所在。因此,完全可以这样设想,可把国有资产分成两块:一块转化成股权,一块转化成债权,这样做正好可以兼收二者之长,避其所短,很明显具有下列意义:

  1.可以降低委托代理成本。

  国有资产部分股权化后,国有股权只占整个企业股权的部分比例,还有其他投资者占有公司的股权,这样按股权成立起来的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能有效地监督企业经营者,使经营者的经营决策最有利于公司的发展,这样可以大大降低委托代理成本。

  2.可以形成一个选择企业家的公平竞争机制,解决了长期以来政企不分的问题。

  由于国有股权只占企业的部分比例,由于董事会各方的权力制衡,所以“廉价投票权”失效,机会主义的温床消失,这样就能营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让真正的企业家崭露头角。同理,政府也不能随意对企业发号施令、指手划脚了,国有企业政企不分的痼疾得到根治。

  3.可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有效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由于国家对企业的部分参股,可以监督企业对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由于国家的部分债权,国家可以无风险地领取固定利息收入,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而且,国有资产适当比例的股权与债权组合,可以使资金成本最小,而使经营收益最大化,这无疑使国有资金得到最充分的利用。

  当然,股权与债权如何分割这一点很重要,它对上述产权改革的效果影响很大。我认为,二者的分割要视不同行业的企业具体情况而定。有些行业或企业可以多数控股,有些企业可以少数参股,少数企业可以卖掉。如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一个公司股权和债权的分割只是投资组合中的技术性问题,可以通过一个数学模型来解决。该模型已由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莫迪利安尼(F.Modigliani)、米勒(M.Miller)和马科维茨(H.Markowitz)等提出,即关于公司资本结构的“MM ”理论和修正的“MM”理论以及平衡理论,他们为此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根据这套理论建立起来的数学模型可以找到最佳的分割方法使公司资金成本最小,而收益最大。不过这是根据美国成熟的公司运作模式而建立起来的模型,我们在使用时,应结合我国体制转轨时期的经济特点,对其中的某些参数作适当修正,以便更好地服务于我国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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