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烟注册“碧螺春”商标引发名茶保卫战

发布时间:2019-08-22 02:12:15


连日来,“碧螺春”成为商标界和茶商们谈论的热点话题。“碧螺春”本是产自苏州的茶叶通用名称,然而浙江人孙某却将其作为烟草类商品的商标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并且已经获得了初步审定公告。在得知这一消息后,苏州各界纷纷表示抗议,有关部门也提出异议。苏州市吴中区提出,要为“碧螺春”注册全类商标。

商标初审公告震动苏杭

近日,在商标局的商标初审公告中显示,“碧螺春”被浙江人孙某注册为香烟类商标,再过3个月,如果没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市场上也许就会出现“碧螺春”牌香烟。作为原产地,苏州向以出产温婉透香的碧螺春茶叶而闻名。对于“碧螺春”被申请为香烟类商标,引起了苏州各方面的强烈反响。苏州三万昌茶叶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建良认为,这种抢注行为将对碧螺春产生“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在他看来,尽管抢注商标这一事件本身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但将碧螺春这一得名数百年的名茶特有名称强安到香烟头上,对所有喜爱碧螺春茶的人来说,那不仅仅是种心理上的尴尬,更是对茶文化的一种亵渎。一些茶农也表示,自己“祖祖辈辈都是种茶人”,对碧螺春有着比旁人更深的感情,他们说,将这一茶叶名品注册为香烟商标实在荒唐。热心的苏州市民也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对苏州方面提出商标异议是否能成立,并最终挽回十分关切,更对类似抢注会否再次发生加深对碧螺春的伤害表示担忧。

苏州据理力争提异议

“这将影响‘碧螺春’这一名茶的声誉,并对广大经营者的利益造成不合理损害”,苏州市茶叶行业协会负责人认为,负有保护行业秩序义务的苏州市茶叶行业协会除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有关负责人还与申注商标的浙江人进行了交涉。日前,苏州市政府也向商标局发函,表示对此事“极为关注”,并提请商标局“充分考虑相关事实与法律”,对这一“恶意抢注和投机行为不予支持。”与此同时,苏州数家知名茶商准备上书商标局.要求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其实,“碧螺春”被注册成为其他类别商品的商标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据了解,目前国内已有箱包、皮带、书包、服装等3大类40种产品使用注册了“碧螺春”商标。而与碧螺春齐名的龙井名茶也没逃过被注册为其他类商品商标的厄运。除茶叶类商标外,已另有十余类商品商标先后被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商家“瓜分”。据称,龙井甚至还被注册成卫生纸、塑胶鞋底、计算机软件等令人匪夷所思的商品类别上。这种尴尬至今让杭州的茶农和茶商刻骨铭心。

“碧螺春”寻求全类商标保护

尽管香烟类“碧螺春”商标申请人浙江孙某对这一商标志在必得,但苏州方面除对他这一行为提出异议据理力争外,还在寻求其他的保护途径。

一些从事商标业务的专业人士对于“碧螺春”能被注册为香烟类商标并不看好。因为按我国烟草专卖法规定,烟草生产销售属国家控制范围,孙某作为一个自然人,不具有经营烟草制品的资格,孙某申请注册此项商标的用意不问可知。另外,孙某将“碧螺春”箱包、服装商标所有权转让和授权的行为,也证实了其抢注商标是借用碧螺春的知名度牟利的判断。并且,孙某这种利用知名商品信誉搭便车、淡化其商业标识、制造市场混淆的行为,也损害了知名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苏州市茶叶行业协会会长盛良明乐观地表示:“相信商标局会做出公正的裁定。”

已获得茶叶类“洞庭(山)碧螺春”国家核准的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商品名称的苏州市吴中区政府日前也表示,将为“碧螺春”注册全类商标,并召集质监、工商、农林等部门,专题研究进一步保护、使用“碧螺春”商标的具体办法。

编辑日期:2004-8-17

作者:魏振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