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民事纠纷调解站”里的“男婆婆”

发布时间:2020-09-27 08:55:15


  摘要: 俗话说,邻里间的事最难做,社区里的事儿更难做。可就有一位“男婆婆”担当起“婆婆民事纠纷调解站”的“主教”。他就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新湖农场迎宾路社区退休干部、71岁的时振龙。

  迎宾路社区地大,人口多,社区人员复杂,许多老、弱、病、残群体以及邻里之间、婆媳之间、夫妻之间等民事纠纷较多。2009年12月,迎宾路社区主任找到退休干部、70岁的原新湖农场医院党支部书记时振龙,准备在该社区建立一个民事纠纷调解站。时振龙想自己已古稀之年,心脏病、糖尿病和高血压缠身,犹豫不决。但他想到能为居民办点好事、实事,发挥自己老党员的作用,支持社区工作,心里特别高兴,欣然同意了。2010年3月12日,在鞭炮声中,迎宾路社区“婆婆民事纠纷调解站”挂牌。农场社区指导办、司法所、派出所、,时振龙又将退休的刘昌印、李侠玲、刘生兰人员等聘为社区调解员。

  今年4月5日,“婆婆民事纠纷调解站”受理一起邻里纠纷事。时振龙立即骑车见到当事人是一位姓姜的老太太。当事人气呼呼地说,要告状,要告宋宏斌。她说,4月4日上午在社区“开心凉皮店”为争夺喂狗垃圾桶吵架,打了她,并打坏了一颗牙齿,要求对方赔偿治牙费300元。时振龙安慰和劝导姜老太,并表示把宋宏斌找到,给予调解,时振龙和调解员李侠玲一起到“开心凉皮店”找到老板张某调查,姜老太所谈事情与调查出入很大,当事人宋宏斌并没有打他。双方当事人都居住在砖厂,是邻居,相距100米。为化解矛盾,时振龙和刘昌印、刘生兰三人骑自行车、趟泥巴路三番五次去砖厂,入户调查调解,经过多次劝解,双方终于和解。经过回访,两家见面说话比较亲热了。

  今年5月19日,有一位中年妇女郑某,要与丈夫高某离婚,问其离婚理由,她说,丈夫高某不顾家,经常在外喝酒打牌,无法与其生活在一起,要求离婚。时振龙听后,认为是家务琐事、小事,离婚理由不足,就对她多次疏导,从子女考虑,不离婚为好。一次次的沟通和苦口婆心的劝导,双方和好如初。

  一些不理解此项工作的人,时常对时振龙开玩笑:、,你个老头子能干啥?”时振龙说,我们大事干不了,小事可以干,如邻居吵架啦、婆媳不和,夫妻闹离婚啊,就可以劝导,调解纠纷,化解矛盾,求的是万事安。有的朋友、同事好心的问时振龙,你一个月能挣多少钱?时振龙说,不挣钱,志愿做义务工,发挥余热吗?他们听了都感觉吃惊。时振龙和四位调解员从星期一到星期六轮流值班,接待来人来访,并做好来访登记,调解纠纷,能当场进行调解的就当场调解,不属于他们调解站的纠纷案件,就转告有关部门处理。时振龙有时说,我们调解站既不挣钱又不清闲,既吃苦,有时还得罪人。但我们为社区的老百姓办点好事,办点实事,求的是万家平安,再苦再累我们无怨言,只希望得到大家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