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连江法院调解首例涉台民事纠纷

发布时间:2019-08-20 18:57:15


,近日,调解员的作用,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台民事纠纷。原告为台湾人的民事纠纷案件。

  程某和颜某原是多年的好姐妹。1997年,颜某以做生意为由向原告程某借了1万元,之后颜某多年经商生意却少有起色,而程某碍于朋友面子一直未提借款的事情,欠款的事就一直拖着。后来程某嫁到了台湾,这笔钱就这样一拖拖了13年。直到今年,程某急于用钱遂找颜某催还,而颜某却以目前自己经济困难,百般推脱。。

,立即组织涉台案件特邀调解员对两人进行劝说,并告知若开庭审判会带来的不良影响。经过多次努力,颜某终于答应还款,但考虑到颜某的经济困难,两人最后达成了分期还款的协议,当日程某就拿到了首笔还款2000元。

  针对类似的涉台案件,立案阶段就开辟了绿色通道,从优从快审理涉台案件,同时遵循“调解优先”的原则,充分发挥涉台案件特邀调解员的“和事佬”和“催化剂”作用,大大提高了涉台案件的调解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