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民事裁判结果不认可的原因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9-08-02 16:54:15


,尤其是民事判决得不到当事人。,。,提出一点自己浅薄的认识,希望能抛砖引玉,激起大家对此问题进行更深入的思考。

  一、当事人对民事判决结果很难认可的原因

  1、司法瑕疵或司法不公。,素质参差不齐。在加上某些人为的因素的影响,,有的甚至在审判程序上存在严重瑕疵,特别是人情案、金钱案、。由于诸多瑕疵和不公的存在,,也自然而然就很难对判决结果得到认可。

  2、当事人法律知识匮乏。,学历不高,,而且有相当比例没有聘请请律师,都是在朋友或者亲人的帮助下进行诉讼。。同时由于农村经济不够发达,民事判决结果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而他们自己又往往只从自身有利的方面出发想问题,这种强烈的主观主义情绪很容易导致其对不符合自己逾期的判决结果的不予认可。

  3、部分法官就案判办案,不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情、理、法根深蒂固种植在大部分普通老百姓的意识中,而且情和理是排在法律的前面。由于现行有些法律是和中国人固有的情和理是相冲突的,如果法官只是就案办案,只单纯的追究法律效果,一判了事,往往很难得到当事人的认可。,不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自然很难获得当事人对结果的认同。

  4、调解率偏低。,大部分法官年纪偏大,工作量偏大,年均审案都要达到一百件左右,在如此大的工作强度下,大部分法官很难有时间和精力去尽力进行调解,而且调解需要很强的技巧和方法,在时间和技能都没有得到保障的前提下,。

  5、司法权威的缺乏。中国进入依法治国的时间还很短,整个社会对司法的认可度还很低,大部分老百姓骨子里还是相信领导不相信法律,,使得整个社会的司法权威难以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