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横琴新区金融创新的几点建议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

发布时间:2020-02-02 21:31:15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长期以来,人民币和港币、澳门元在粤港澳三地之间跨境流通是一种特殊的货币替代现象,和传统历史因素、制度安排等多方面原因密不可分。横琴新区可以考虑就疏导和解决当前巨大的地下非法人民币和外汇交易问题,申请在限制区域、限制额度的前提下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试点。简单来说,可由非银行专业兑换公司办理三种货币的自由兑换业务。在区域合作面上,可由粤港澳三方适时在横琴新区共建一个区域性货币现钞调剂市场,立足人民币区域化,着力建设交易所模式下的人民币与港币、澳门币的现货交易市场,由此逐步推动多币种现货交易市场。只有在政策设计上首先获得在横琴区域内多币种流通的特许权,横琴区域内才可能自发形成建设货币交易市场的动力,以此作为与香港人民币离岸交易市场建设配套的措施。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