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板市场是如何交易的?股权转让条件

发布时间:2019-08-08 08:42:15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它是股市的一种交易方式,目前还未开放.
三板市场主要指“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地方产权交易市场、“条块结合”的场外交易市场体系等。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是根据中国证监会解决历史上遗留问题的既定政策,2001年6月12日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对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在未上市前的股份转让做出的安排。即证券业协会选定6家券商,利用其下属的318家分布在全国各地的证券营业部,采取每周三天(2003年8月份又将交易改进为每周5次),设涨跌限制5%的方式进行代办转让。2001年7月16日,由指定的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业务正式运行。今年以来,从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的人事安排及有关政策走向看,“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可望成为未来场外交易市场的主体,其特点是股份连续性交易、具有IPO的功能、设置一定的挂牌交易标准等。
目前,中国证券业协会只批准了六家证券公司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业务。他们分别是申银万国、国泰君安、大鹏证券、国信证券、闽发证券和辽宁证券。投资者可以到以上六家证券公司下属的营业部办理手续。
投资者如要参与股份转让交易,必须开立专门的“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账户”。开户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具有代办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开立帐户,并与证券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委托协议书。开户费用为人民币30元。如果已退市公司的投资者要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股份,也需要开立“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帐户”,并将退市公司股份转托管到所开立的专门帐户后才能进行交易。
三板市场的交易规则是,股份转让以“手”为单位,一手为100股。申报买入股份,数量应当为一手的整数倍。不足一手的股份,只能一次性申报卖出。同时,股份转让价格实行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限制为前一转让日转让价格的5%。投资者委托股份转让和非转让过户(挂失除外),要交纳印花税和手续费。转让日申报时间内接受的所有转让申报采用一次性集中竞价方式配对成交。在交易时间上,净资产为负值的公司实行每周三次的转让方式;净资产为正值或盈利的公司实行每周五次转让方式。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