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债转让资产 债权人能申请撤销吗股权转让如何缴税

发布时间:2020-11-23 19:12:15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2008年1月,某厂向我公司借款300万元,期限为一年,利率为15‰,并以该厂的资产抵押。前不久,该厂与他人签订协议,低价转让了其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合格证、产品批准文号、商品使用权、专利技术所有权等。我公司提出异议,该厂则认为所转让的仅仅是无形资产,与债务抵押没有关系,且其他动产或不动产都没有发生转移,我公司无权干涉。我公司找到受让人说明情况,但受让人称知道这些情况,但认为与自己无关,对我公司的说明不予理睬。据我公司了解,该厂的行为已导致其自身资不抵债了,因此,我公司认为,该厂实际上是在逃避债务。请问,我公司是否有权请求撤销其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
  吕芹读者:
  某厂的行为侵害了你公司的利益,转让协议。《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关键在于:债务人的行为是否导致其财产的减少;债务人财产的减少是否导致债务人失去偿还能力。从你反映的情况看,你公司具备行使撤销权的要件:首先,虽然某厂转让的仅是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合格证、产品批准文号、商品使用权、专利技术所有权等无形资产,且这些无形资产不是看得到、摸得着的现实资产,不具有流动性,但这并非是无价值的资产,只要为特定主体所有,同样有经济价值,可以转化为现实的资产。其转让明显降低了某厂的现有财产价值,更何况这种行为还将进一步导致某厂不再具有生产、经营资格及能力,财产将进一步减少。其次,该厂的目的是逃避债务,而受让人明知却不予理睬,表明他们低价转让的主观恶意十分明显。最后,该厂行为的结果已导致其自身资不抵债,致使无法清偿你公司的债务。因此,。

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