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跌幅居首上市券商9月净利环比降四成债权债务转让

发布时间:2020-10-09 10:17:15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截至10月18日,14家上市券商全部公布了9月成绩单。与8月净利环比增幅大升六成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上市券商9月净利环比增幅来了个“急煞车”。
统计表明,不包括10月13日才上市的兴业证券(601377)在内,13家上市券商9月净利润环比大幅下降39.94%。而中信证券(600030)更以80.88%的环比跌幅居上市券商之首。
整体而言,9月份市场行情依然保持震荡走势,不过相比8月份,波动性增大,上证综指最终收于2656点,与8月底的2639点相比,略微上涨0.64%。与此同时,9月份交易额、换手率继续保持上升,股票日均交易额达到2216亿元,分别环比增长3%和2%。此前,8月份股票日均交易额与换手率分别环比上涨45%和27%。
“券商股在9月6日曾出现了当月的单日最大涨幅,达到4.36%。不过,整体来看,券商股在9月份继续跑输大盘。”广发证券(000776)研究员曹恒乾表示。
业绩“靠天收”
从券商股整体业绩表现来看,依然难改“靠天收”的特性。统计表明,上市券商中,9月净利环比增幅出现增长的仅有四家券商,分别为国金证券(600109)、光大证券(601788)、国元证券(000728)和宏源证券(000562),环比增幅分别为77.29%、27.74%、5.22%、4.62%,上述四家券商8月和9月环比均出现了正增长。
公告显示,上述四家券商9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亿元、4.32亿元、2.32亿元和3.22亿元,完成净利润2287万元、1.98亿元、9355万元和1.44亿元。
沪深证券交易所最新公布的9月会员交易排名榜显示,包括上市券商在内的一线大券商市场份额今年以来出现下滑,而部分中小券商份额增加明显。
交易排行榜表明,今年以来,招商证券(600999)、华泰证券(601688)、银河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600837)、国泰君安证券的市场份额都出现下滑,累计下降都在0.10%至0.37%之间。
从已经公布的业绩数据来看,相比2009年,部分上市券商经纪业务市占率有显著提升,中小券商的提升幅度普遍高于平均水平。今年以来,市场份额上升最快的三家券商分别是中信金通证券、兴业证券、广发证券,其前三个季度市场份额依次分别上升0.32、0.22、0.20个百分点。
银河证券分析师迟晓辉表示,以宏源证券为例,公司业绩表现突出主要得益于经纪业务和投行业务的发力。公司在新疆地区具有垄断优势,经纪业务佣金率下降的压力相对较小,预计2010年平均佣金率可保持在0.125%的水平。此外,公司投行业务进步很快,预计2010年证券承销收入可超过5.6亿元。
“宏源证券在新疆地区具有垄断优势,其他券商很难在短期内打破这一格局,公司面临的佣金率下降压力较小。”迟晓辉称。
与此同时,有多达9家上市券商9月业绩环比却出现了大幅下滑,业绩波动剧烈。除了中信证券以外,9月净利环比出现下降的其余8家券商分别为西南证券(600369)、长江证券(000783)、太平洋(601099)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东北证券(000686)、华泰证券和广发证券,降幅分别为69.59%、56.74%、45.71%、35.67%、24.35%、17%、3.3%、0.8%。
其中,招商证券和长江证券环比净利增长更是连续两个月出现下滑。其当月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从8月末的47338万元和23050万元、36904万元和17195万元下降至9月末的38410万元和17438万元、22099万元和7439万元。
中信跌幅居首
值得一提的是,在旗下子公司9月环比出现增长的同时,中信证券母公司环比业绩却大幅下滑,并领跌上市券商。
中信证券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母公司9月实现未经审计营业收入5.4亿元,录得未经审计净利润2.37亿元。中信建投证券、中信金通证券、中信万通证券9月分别录得未经审计净利润1.5亿元、4761万元、4955万元,9月分别实现未经审计营业收入4.4亿元、1.69亿元、1.11亿元。
相比之下,中信证券当月营业收入从8月末的150400万元急剧下降至9月末的54066万元,降幅达64.05%。当月净利从8月末的123939万元下滑至9月末的23696万元,大幅下滑80.88%。
与此同时,中信建投及旗下子公司9月却取得了不错的业绩。其中,中信建投当月营业收入从8月末的38318万元增加到9月末的44448万元,环比增幅为16%;当月实现净利从8月末的14402万元提高到9月末的15103万元,环比升幅为4.8%。特别是中信万通9月业绩表现亮丽,其营业收入从8月末的7722万元攀升至11130万元,升幅高达44.13%;实现净利润从8月末的3275万元大幅提升至9月末的4955万元,大幅提升了51.3%。
不过,随着中信建投股权转让进入倒计时,中信证券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内忧外患。国泰君安研究员梁静表示,对中信证券而言,中信建投的转让意味着中信证券在上轮竞争中所建立起来的、以经纪业务为代表的竞争优势的丧失。而同时,业内日趋激烈的竞争也在不断蚕食着中信证券的领先地位。可以说,中信建投子公司的股权转让带来的损失短期内难以弥补。
2010年7月底,中信建投的股权转让明确了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和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两个意向受让方,受让股权比例分别为45%和8%,价格为72.9亿元和 12.96亿元。目前,该项转让事宜正在等待中国证监会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可完成股权交割。由于转让后,中信证券对中信建投的持股比例由60%下降至7%,中信证券对中信建投改为成本法核算。
“按照我们的测算,中信建投的股权转让对中信证券经纪业务和股票承销的影响基本在-25%~-30%;而对债券承销和基金管理的影响就更大些。”梁静认为。“虽然股权转让带来高额的一次性投资收益以及未来这些巨额资金运用带来的收益,但是,由于转让的两大股权均为高盈利资产,股权转让将显著削弱中信证券的持续盈利能力。”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