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2015

【标签】最低工资标准|湖南

更新时间:2019-10-06

  核心提示:湖南长沙市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长沙市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施,芙蓉区、天心区等长沙城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90元/月。以下就由法律快车法律经验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湖南长沙市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

  1、长沙城区

  地区范围: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

  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9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5元/小时

  2、长沙其他地区:

  地区范围: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

  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125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1.9元/小时

  3、最低工资实施时间: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法律快车最低工资相关法律经验——

  1、湖南省最低工资标准:

  湖南省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档次调整为:1390元/月、1250元/月、1130元/月、1030元/月;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档次调整为13.5元/小时、11.9元/小时、11.4元/小时、10.7元/小时。

  2、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不包括: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