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继承公证怎么收费?

【标签】公证

更新时间:2021-04-04

  核心提示:武汉市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元;确认遗嘱的效力,每件收费300元。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武汉市公证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关于继承方面公证的收费标准: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办理遗嘱、遗产方面公证,按下列标准收取:

  1、 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元;

  2、 保管遗嘱每件收费200元;

  3、确认遗嘱的效力,每件收费300元;

  4、清点保管遗产,按受益额(扣除税、费)的2%收取,最低200元。

  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一、证明法律行为

  (一)、证明合同、协议

  1、证明经济合同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5000001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l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20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2、证明民事协议,每件收费2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

  (二)证明收养关系:

  1、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每件收费450元;

  2、生父母单方送养的,每件收费750元;

  3、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每件收费1000元。

  (三)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一)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每件收费80元。

  (二)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每件收费500元。

  (三)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每件收费300元。

  (四)办理证据保全

  1、证人、证言及书证保全,每件收费200元。

  2、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每件收费750元。

  3、对物的保全:(1)不动产每件收费900元;(2)其他物证保全,每件收费300元。

  4、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每件收费900元。

  (五)制作票据拒绝证书,每件收费400元。

  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一) 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每件收费500元。

  (二) 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1、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受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每件收费500元;

  2、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每件收费100元。

  四、提存公证,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五、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

  六、对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可收取手续费,未经审查的,每件收费10元;已经审查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七、办理遗嘱、遗产方面公证,按下列标准收取:

  1、 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元;

  2、 保管遗嘱每件收费200元;

  3、确认遗嘱的效力,每件收费300元;

  4、清点保管遗产,按受益额(扣除税、费)的2%收取,最低200元。

  八、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25%,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2%,1000001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4000001元至6000000元部分,收取0.05%;6000001元至8000000元部分,收取0.02%;8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九、证明产权(不含知识产权)每件收费400元。

  十、证明宅基地使用权每件收费80元。

  十一、现场监督公证

  (一)办理招标、投标公证,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取不到400元的,按4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二)办理拍卖公证,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1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0.35%,按比例收取不到300元的,按300元收取;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3%;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25%;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2%;20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1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1%;1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三)开奖每件收费2500元。

  (四)其它现场监督,每件收费400元。

  十二、证明劳务保险金、养老金、子女助学金每件40元。

  十三、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每件400元。

  十四、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每件100元。

  十五、保管文书每件100 元;代拟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每件80元;证明文本相符,签名、印鉴属实,每件200元。

  十六、解答法律咨询,每件20元(民事事项免收)。

  十七、公证顾问收费由公证处与当事人协议收取。

  注:一至六项为国家管理项目,其余为省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