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应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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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9

  核心提示: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不同意协议离婚,在起诉离婚中花得时间长主要在于程序多,那么,在其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给您整理介绍。

  一、起诉离婚的适用条件

  (一)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二)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

  (三)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对于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合意离婚,如果当事人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进行离婚登记的,也可以适用诉讼离婚。

  二、

  (一)案件管辖采用一般原则“原告就被告”,: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

  2.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没有经常居住地的,;

  3.双方都是军人的,;

  4.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

  (二)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三、诉讼过程中需要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4.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应提交银行帐号;,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6.,依法驳回申请。

  (五)有具体的财产分割要求的,应提交主要财产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