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育津贴怎么领?

【标签】产假|晚育津贴

更新时间:2019-01-02

  核心提示:领取北京晚育津贴需要携带、《结婚证》、《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详细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北京晚育津贴怎么领?

  北京晚育津贴申请手续

  一、《结婚证》。

  二、《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三、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四、就诊医院《诊断证明书》。

  五、以上证明材料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申领晚育奖励的,应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如有一方无单位应在(盖章)处注明"无单位"。

  七、如果身份证号开头不是"110"的提交《北京市户口簿》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夫妻双方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份。

  八、《医疗手册》原件及复印件2份。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相关知识链接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

  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