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内违法驾驶怎么处罚?
【标签】驾驶违法
更新时间:2020-03-23
核心提示: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未按规定驾驶机动车,会受到什么处罚呢?根据《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规定,甘肃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容未按照规定黏贴、悬挂实习标志的,处100元罚款。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甘肃省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标准:
1、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的,处100元罚款;
2、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或者营运客车的,处200元罚款;
3、实习期内驾驶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或者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处200元罚款;
4、实习期内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处200元罚款;
5、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无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的,处200元罚款。
处罚的相关法律依据:
1、,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三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二)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不符合第六十五条规定的;(三)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或者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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