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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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1-18

  核心提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新政策?根据《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的规定,公积金贷款可以用于异地购房,并且只要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一、公积金贷款可用于异地购房

  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这样职工就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公积金缴存6个月可申请贷款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对于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三、公积金贷款可适用于二套房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可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在85%以上的城市,要主动采取措施,积极协调商业银行发放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

  四、取消公积金贷款评估担保服务费用

  取消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由于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最高可达千分之八。假设缴存职工申请到10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取消4项收费最高可节省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