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在车上违章停车也处罚吗?

【标签】违章停车

更新时间:2020-06-02

  核心提示:违章停车处处可见,不少车主为图方便,将爱车见地就停。佛山市禅城警方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开始利用高清摄像头抓拍违章停车,即使没有民警现场执法,车主还在车上,也会因违章停车被抓拍而处以罚款。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没交警现场执法,车主还在车上违章停车也会被处罚吗?

  利用高清摄像头抓拍违停的执法已在佛山禅城警方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开始。该中心除了监控全区各主干道路交通状况,还安排专人在后台利用高清视频监控对在主次干道和公交车站违停的车辆进行抓拍,并录入系统。这意味着,车主在禅城区主次干道和公交车站乱停车,虽然没有见到民警现场执法,即使车主还在车上,也会在违法行为发生的15个工作日内收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根据相关规定,因违停被抓拍的车辆将会被处以200元的罚款。

  法律快车提醒你注意:

  一、根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二、对违章停车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