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内饰件产品

发布时间:2019-08-06 14:59:15


编号:CNCA—02C—060:2005
2005-10-10发布 2005-12-01实施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 录

1.适用范围

2.认证模式

3. 认证的基本环节

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5. 认证证书

6.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

7. 收 费
附 件1 认证委托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附 件2 认证委托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驾驶室及乘客舱内采用单一型或层积复合型有机材料的内饰件产品,包括地板覆盖层、座椅护面和装饰性衬板(门内护板、前围护板、侧围护板、后围护板、车顶棚衬里)。

2.认证模式

产品抽样检测+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
注:为方便委托人,认证模式也可采用初始工厂审查+产品抽样检测+获证后监督。(特殊情况时经认证机构同意,认证委托人可采取送样方式进行产品检测)。

3. 认证的基本环节

3.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
3.2 产品抽样检测
3.3 初始工厂审查
3.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3.5 获证后监督

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
4.1.1认证的单元划分
同一生产厂生产的且在以下主要方面无差异的内饰件产品视为同一单元:
4.1.1.1层积复合材料
1)各层材质及厚度;
2)加工工艺;
4.1.1.2单一材料
1)材质;
2)加工工艺;
4.1.2认证委托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见附件1。
4.2 产品抽样检测
4.2.1 产品抽样
4.2.1.1抽样原则
认证机构应从认证申请单元中抽取代表性样品进行检测。
4.2.1.2 抽样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