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老公不管 法院一审判令医疗费丈夫担

发布时间:2019-08-28 05:57:15


  妻子在分居期间,因身体原因终止了妊娠。而丈夫对此并不理解,并拒绝承担妻子的医疗费用。近日,,认定妻子终止妊娠系紧急避险,并判令丈夫承担其相关医疗费用。

  刘月和杜强结婚一段时间后,由于刘月患了精神病,被父亲接回娘家居住。此后多年,刘月因治疗精神分裂症、做人工流产手术,共支付2.8万余元的医药费用。因杜强未能承担这些费用,刘月将其告上法庭。

  被告杜强反驳道:刘月几次发病,均系父母将其接回娘家后发生的,因此刘月的父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他已为刘月支付了部分医药费,所以不同意她的诉讼请求。杜强还表示,刘月的父母未经其同意,擅自带刘月做了人工流产手术,所以该项医药费也应由刘月的父母承担。

  案件审理期间,病历,并向主治医生了解了刘月当时的病情,证实刘月于2006年住院期间已严重贫血,且她在怀孕期间大量服用药物,而且由于其血型关系,如果不终止妊娠,将对她及胎儿产生不良后果。

  经审理后,法官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官表示,刘月在医院进行医治时,如不终止妊娠将对她和胎儿产生不良后果。据此,,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应由杜强承担。 最终,.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