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东升:重建我国信托业的市场公信力

发布时间:2021-01-24 02:32:15



☆ 如何扭转受损的行业形象,逐步建立良好的市场公信力,已成为我国信托业进一步发展的重大课题。
☆ 重建我国信托业的市场公信力,必须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做起。
☆ 信托业的当务之急是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高素质、专业化的专家型人才。

  近半年来,因部分公司违规经营导致有关信托业的负面报道屡见报端,信托业的市场公信力跌入了低谷。如何扭转受损的行业形象,逐步建立良好的市场公信力,已成为直接关系我国信托业进一步发展的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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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多管齐下,重建我国信托业的市场公信力

  (一)科学、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编辑)

作为金融企业,信托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所带来的危害,不仅攸关自身的存亡,而且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利益,关乎社会道德的树立。
  我国信托业发展历程的曲折,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难辞其咎。由于缺乏制衡机制,信托资金的违规运用、不顾风险的关联交易等现象,使信托公司为了股东的利益而牺牲委托人的利益,丧失了其最为宝贵的财富——信誉。
  重建我国信托业的市场公信力,必须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做起。科学、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根本,在于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落实股东与股东之间相互的制衡与责任,股东与董事会、董事会与经理层、经理层与员工的相互制衡与激励。只有这些因素相互协调、共同作用,才能形成一种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才能从体制上确保信托公司的良性发展。针对目前我国信托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既要打破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局面,又要防止民营化过程中的恶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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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内控制度 (编辑)

信托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的不同之处,在于其经营范围宽,业务创新空间大,也正是这一特点使信托公司的经营风险更大。长期以来,信托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多采取“点防”为主的方式,也就是办理一项业务,确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而始终未能形成一种长效的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内控制度。信托回归主业后,其业务范围和业务品种基本确定,信托公司应积极引进、借鉴国外信托业风险管理的成熟经验,提高选择项目和企业的标准和准入门槛,抓紧从组织形式、业务流程、管理信息系统、授权授信机制、稽核审计等方面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内控制度,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强化内部管理,提高风险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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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专家理财的服务水准 (编辑)

缺乏专业人才,这是目前信托业普遍存在的问题。信托业是一个智力密集型产业,被称为“金融高技术产业”。信托产业的产品复杂性,本身就已成为这一产业准入的门槛。所以,将信托公司主营业务转到代人理财上就需要有两大基本素质:第一个是能力上的素质,要具备高水平的管理信托财产的能力。因为信托产品的真正成功,主要决定于理财运作的成功。第二个素质是要有诚实、守信的从业道德。代人理财不具备诚信的素质,就有可能为私利而侵犯信托财产。
  信托业是专家理财的行业,没有专家,理财水平就不会高,就缺乏公信。要赢得客户、留住客户,作为专业化的受托理财机构,信托公司必须立足于真正达到专家理财的资产管理水平,通过较高的收益回报于客户,从而使越来越多的客户和准客户甚至非客户认可,赢得市场。只有这样,信托公司的公信力才会不断增强,品牌才会不断提升。所以,信托业的当务之急是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高素质、专业化的专家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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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人力资源管理与诚信的企业文化 (编辑)

人力资源管理与诚信的企业文化是建立信托公司市场公信力“活”的因素。要重建信托公司的市场公信力,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和建立诚信的企业文化,不可或缺。简单地说,人力资源管理解决的是用什么人的问题,而企业文化解决的是用什么影响人的问题。企业文化的建立是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经过长期的潜移默化培育起来的。在员工的聘任、提升、任职和工作轮换上,要将员工是否信守公司的企业文化和体现公司核心价值观作为重要标准之一。比如,在公司员工培训上,增加公司核心价值观的培训,帮助新员工了解和理解公司文化,增强对公司核心价值观认同;公司应提升那些业绩好、技能高同时又符合公司核心价值观要求的员工。 (编辑)


  (五)规范透明的信息披露 (编辑)

诚信是信托业立身之本,而信息披露则是信托公司诚信运作的基础。信托作为一种代人理财的财产管理制度,需要保持信托财产运作的透明性,以保障委托人对其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的知情权。信托公司只有敢于把自己完完全全放在阳光下接受公众的监督,才能赢得更多的信任。我国基金业之所以在近几年迅速壮大,完善的信息披露使其阳光运作,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包括产品信息和企业信息披露两个方面。今年6月和7月,银监会先后下发了《信托投资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信息披露暂行规定》和《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相信实施后有助于规范和完善信托产品信息披露行为,提升信托公司经营的透明度。 (编辑)

  二、信托行业公信力的建立不仅仅是一家信托公司的“独善其身”

  首先,必须完善信托法律法规体系。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保障,信托业就不可能规范发展。由于信托业务的特性,,也有利于保护和导向作用。目前,虽然有信托“一法两规”,但许多信托业务的展业细则未能配套,相关的财务、税收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和说法,使信托公司实际上处于传统业务日渐收缩和规范,新业务又面临诸多制约因素、举步维艰的困难阶段。为此,应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如信托税收制度、信托财产的登记过户制度、信托产品的流通机制、信托业务的会计核算制度等。通过配套政策的建立,为信托公司开辟足够的生存空间。
  其次,信托业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重塑和提升全行业的市场形象。一方面,、业务指导及信息交流,落实行业规划,制定行业标准,开展资质培训和资格考核,规范公司行为,加强全行业的自律管理。另一方面,在目前信托业面临信用危机的关键时刻,要加强投资者的引导、教育工作,恢复受损的行业形象;转变个人理财观念,提高公众的信托意识,为我国信托业的发展培养和积聚信托人才。
  第三,在政策上推动信托业的市场公信力建设。一方面,对那些恶意欺诈、不讲诚信的公司严厉处罚,对责任人进行追究,并在从业资格上予以限制;另一方面,要在政策上积极保护、鼓励和支持那些守法合规经营的信托公司壮大实力,使其尽快走出徘徊的局面,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