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说新语)如果“鲁迅”成了商标……

发布时间:2019-08-15 20:40:15


提起鲁迅,人们首先想到的是一代文学巨匠,其作品《呐喊》、《彷徨》、《朝花夕拾》人人耳熟能详。可是一旦有一天有人向您推荐鲁迅酒,您又会作何感想呢?

报载,曾被驳回的“鲁迅”酒类商标注册,申请,现已由有关方面启动复审程序。一旦复审通过,上文的场景也许就不是笑话了,只是不知道鲁迅的后人是否会同意。在此之前,已经有“泻停封”药,“王小鸭”羽绒服,“留得华”洗发护肤品。只是注册人的眼光告别了明星, 闪现到了文学巨匠的头上。不能不说这是一种很具“商业价值”的创意,但将“鲁迅”这一公共人物的名字,转化为酒类的商业品牌,多少让人有些异样的感觉,因为“鲁迅”这个名字已经成为国人共有的民族精神和文化财富。

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名副其实的商标大国,商标注册量的急剧增长彰显了国人商标意识的觉醒,也负载了经营者创名牌保名牌的信心。但其中一些商标注册申请者的做法则有些“离经叛道”、“标新立异”。有的抢注者甚至连印度洋海啸也不放过,这不能不让业内外人士对此感到担忧。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商家通过给自己的产品或服务起一个别人能够记得住的名字,并注册为商标,其本意无外乎是为了吸引消费者的“眼球”,为自己多挣些钞票。但是选用一个早已拥有特定含义的名称强加在自己的商品上,这样的乾坤大挪移能否把真正的名气和信誉也带来呢?一些人幻想用名人的名字或荒诞怪异的名称申请商标注册,梦想转手捞钱一夜暴富,但从长远来看,却是有百害而无一益。因为商标的价值是需要一点点积累起来的,经营者只有通过诚实经营才能在人们的心目中逐步确立其品牌地位,而一旦陷入盲目抢注、怪异成风、恶俗盛行的“怪圈”,到头来只会得不偿失。

编辑日期:2005-2-4

作者:洪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