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原产于印度的磺胺甲噁唑反倾销终裁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30 04:53:15


对原产于印度的磺胺甲噁唑反倾销调查的终裁公告

 
反倾销条例》的规定,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磺胺甲噁唑进行反倾销调查。
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国内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并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初步裁定后,、损害和损害程度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现本案调查结束,根据本案调查结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最终裁定
  经过调查,,原产于印度的磺胺甲噁唑存在倾销,中国磺胺甲噁唑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征收反倾销税
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7年6月16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磺胺甲噁唑征收反倾销税。
  征收反倾销税的产品为磺胺甲噁唑,也称磺胺甲基异噁唑、新诺明、新明磺;英文名为Sulfamethoxazole,或Sulphamethoxazole(简称SM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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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磺胺甲噁唑的物理化学特征:磺胺甲噁唑为白色或几乎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味微苦。在水中几乎不溶,在稀盐酸、氢氧化钠试液或氨试液中易溶,熔点168-172℃。

  磺胺甲噁唑的主要用途:磺胺甲噁唑是生产磺胺类药的重要原料药,其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主要用于生产片剂、颗粒剂等药物制剂,用于大肠杆菌和变形杆菌引起的急性、慢性尿路感染,脑膜炎球菌所致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感杆菌所致的中耳炎、呼吸道感染、皮肤化脓性感染、扁桃体炎等。
  对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
  1、Virchow Laboratories Limited和Andhra Organics Limited   10.1%
  2、其他印度公司                       37.7%

  三、征收反倾销税的方法
  自2007年6月16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印度的磺胺甲噁唑时,。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四、反倾销税的追溯征收
  对自2007年2月1日起至本决定公告之日止,保证金,按终裁所确定的征收反倾销税的商品范围和反倾销税税率计征并转为反倾销税,并按相应的增值税税率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在此期间有关进口经营者所提供的保证金超出反倾销税的部分,以及由此多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部分,海关予以退还,少征部分则不再征收。
  对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决定公告之日前进口的原产于印度的磺胺甲噁唑不再追溯征收反倾销税。

  五、征收反倾销税的期限
  对原产于印度的磺胺甲噁唑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自2007年6月16日起5年。

  六、新出口商复审
,符合条件的,,。

  七、期中复审
  在征收反倾销税期间,,。

  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对本案终裁决定及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公告自2007年6月16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时间:2007-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