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无机盐企业:不能再沉默

发布时间:2020-07-07 07:49:15


从1986年第一起无机盐反倾销应诉案件开始,到2005年底,中国无机盐行业反倾销应诉案件已达40多起,占石油和化工行业总应诉案件的32%,涉及产品数量占我国无机盐出口产品总量的1/6。而就在今年,过硫酸盐等产品又相继遭到欧盟、印度的反倾销调查。  “无机盐产品已成为我国石化行业遭遇反倾销调查最严重的领域,今后我国一些无机盐产品还将陆续遭到国外反倾销大棒打击。,无机盐行业应诉国外反倾销将是一项长期工作。如何应对国外反倾销?王孝峰建议,企业应积极应诉,充分发挥协会的引导和协调功能,“要争取打有准备之仗,争取主动,争取最好结果”。 
 
企业生存空间受挤压
  王孝峰告诉记者,我国无机盐行业遭反倾销调查产品的出口量在同类产品产量中所占比重较大,如经常遭到反倾销调查的高锰酸钾、碳酸钡、过硫酸盐、保险粉等,去年出口量分别占到当年产量的41%、30%、27%和21%。同时,遭反倾销调查的大多为我国无机盐优势产品。他举例说,我国碳酸钡、氧化镁等产品资源优势明显,产品生产成本较低,因而出口产品价格可能会受到进口国生产企业的质疑;同时,保险粉、高锰酸钾、过硫酸盐等产品技术优势明显,原料和能源消耗低,因而在售价上也可能会受到国外同行的质疑。
  国外对我国无机盐产品频繁发动反倾销调查,直接影响我国无机盐产品出口,挤压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生存空间。
  记者了解到,凡遭到国外反倾销的产品,最直接的损失是对投诉国的出口急剧下降,甚至丢掉该国市场。而且,这种反倾销案件具有连锁效应,容易引发其他各国的连锁反倾销,甚至面临着丧失全部海外市场的危险。王孝峰告诉记者,我国出口的碳酸钡、钨制品、硅锰、高锰酸钾、硅铁等都曾有过类似遭遇。以碳酸钡为例,从2002年美国开始对我国碳酸钡进行反倾销调查以来,2004年欧盟、巴西相继对我进行反倾销调查,我国碳酸钡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受到严重影响,去年美国、欧盟、巴西三大区域对我进行反倾销调查后,我国碳酸钡的出口量同比下降了26%,总计减少出口7万吨。
  在国外市场大幅减少的情况下,生产企业为了抢占国内市场而展开恶性竞争,相互压价,使不少企业难以维计。有业内人士就指出,目前在国内无机盐行业,很多产品已出现供大于求局面,行业发展前景堪忧。  

应诉或放弃结果两重天
  当整个行业都处在水深火热之中,湖北京山楚天钡盐有限责任公司却是一路高歌猛进。总经理助理聂林春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该公司今年出口欧盟的碳酸钡交货值已达1000万美元,同比增长20%以上。出口一路上扬得益于公司打赢了一场漂亮的“洋官司”,争得了全国同类企业产品出口欧盟的“最低门槛”。
  2004年4月,欧盟对中国碳酸钡提起反倾销,而楚天钡盐公司出口的产品占据了欧洲50%左右的市场,当时任公司销售部长的聂林春果断建议:应诉反倾销。在两次派员现场核查后,2005年1月,欧盟发布初裁结果:楚天钡盐进入欧盟的税率在中国同类企业中最低,每吨20.6欧元。聂林春对初裁结果细致复核,发现计算有误。通过抗辩,欧盟最终承认其纰漏,将税率降至每吨6.3欧元。同样积极应诉受益的还有山东枣庄永利化工有限公司,裁定税率8.1欧元/吨。而其他中国企业由于不应诉或应诉不力,被裁定税率高达56.4欧元/吨,不得不退出欧盟市场。
  与其它行业相比,在无机盐行业中,应诉不积极现象更为典型。王孝峰告诉记者,我国相当多的无机盐生产企业规模小、经济实力有限,常因难以承担较高的应诉费用而放弃应诉。另外,企业内部缺乏反倾销专业人才和应诉经验,加之信息来源不畅,资料准备不充分,也使我国无机盐生产企业的应诉案件胜诉率较低。
  与此同时,受短期利益驱动,不少企业为提高出口量,不把工作重点放在如何加快新产品开发以及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上,而是采用竞相压价的方式抢占国际市场,从而很容易为出口国提起反倾销指控制造借口。更有甚者,一些企业利用应诉企业已获取的行业无损害胜诉结果,继续大搞低价竞销,致使我国不断陷入反倾销指控的恶性循环之中,从而使该企业所在的整个行业遭受打击。  

参与应诉要打有准备之仗
  “面对国外反倾销,积极应诉才是唯一出路”。王孝峰表示,企业不积极应诉,国外反倾销管理机构将作出对我国最为不利的裁决;另外,经常不应诉,也会在国际上造成我国企业软弱可欺的错误印象,使我国企业的产品在国外市场极易遭到反倾销指控,并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同时,积极应诉给国内企业带来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应诉企业可获得最佳产品出口税率,使企业继续向该市场出口变为可能。
  由于单一企业综合实力较弱,王孝峰认为,发挥协会作用、统一组织、协调是非常必要的。记者了解到,,也特别强调了行业协会在反倾销应诉中的作用。
  “参与应诉,要打就要打有准备之仗,”上海爱建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记者了解到,在2001年美国过硫酸盐反倾销案中,该公司曾因积极应诉而获得零税率,今年该公司还将经受欧盟、印度反倾销的考验。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首先要充分收集和分析投诉者的资料,按要求回答调查问卷,全面准确地提供资料和数据,做到有的放矢。其次,企业各部门分工要明确,工作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充分准备抗辩。
  王孝峰充分肯定了爱建集团负责人的做法。他同时也指出,在适当情况下可提出价格承诺,以争取主动;另外,倾销与损害调查要分头做工作,以争取得到最好的结果。再者可争取区别税率,即在反倾销应诉中,参与应诉的企业要争取个案处理,以便同不应诉企业区分开来,防止“搭便车”现象发生。

时间:2006年12月08日
作者: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