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商标异议和异议答辩

发布时间:2020-07-17 08:49:15


商标局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对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公告期间为3个月(即为异议期)。在三个月异议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对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 被异议人自收到商标异议书副本三十天内答辩,被异议人限期不答辩的,不影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 商标局异议裁定成立的,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成立的,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