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专利纠纷“裁判” 秉公办理行政执法案件

发布时间:2019-08-12 19:59:15


近年来,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一方面积极、稳妥、高效、公正地处理专利纠纷案件,一方面对当事人提起的专利行政诉讼始终坚持不回避的积极态度,做好每一个案件的应诉和答辩。由于在处理专利纠纷时,注意遵守法定程序,案件质量过关,该局在7年多来遭遇的近60件专利行政诉讼案件中,,除个别案件因为法律修改等客观原因对少量行政决定事项有变更外,其他全部维持了该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显现了该局高质量的专利行政执法水平。

  专利行政执法机关在处理专利纠纷时,就像球场上的裁判,很难做到双方当事人都满意,而不满意的一方,则随时有可能“投诉”,提起行政诉讼。提起诉讼的一方,首先可能是在专利纠纷案件中,受到处理的被申请人。2006年12月底,广东省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权人中山隆成公司的请求,对东莞两家公司依法进行行政调处,并2007年10月作出6个行政处理决定,要求该两家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及销毁侵权产品。之后,这两家公司不服处理决定,,在广州中院作出维持行政处理决定的一审判决后,不服判决,。今年5月,,6件案件中全部维持了该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

  但是,在实际专利纠纷处理过程中,不是每一个案件都能如专利权人所愿,对被控对象作出处理。由于证据不足等原因,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在不能满足专利权人的诉求时,有时专利权人也会提起行政诉讼。2006年9月,东莞某专利权人向广东省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纠纷调处请求,请求查处番禺明珠星钟表厂侵权行为,该局在立案后进行了现场勘验,根据对查获的被控产品与专利进行对比,于2007年5月作出被控产品没有构成侵犯专利权行为、不应承担法律责任的处理决定。决定作出后,专利权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据介绍,近年来,尽管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实行了专利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市场监管端口前移的措施,但该局处理的专利行政案件还是不少,2001年到2008年6月,该局共处理专利纠纷241件,其中遭遇专利行政诉讼的有59件。这些案件包括一种水烟筒实用新型专利纠纷及行政诉讼案、一种治疗头痛的中药发明专利纠纷及行政诉讼案、三轮车外观设计专利纠纷及行政诉讼系列案等知名案件,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有些还被列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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