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玩具厂“照猫画虎” 专利权人打赢官司

发布时间:2019-08-21 00:13:15


  自己享有外观设计专利的童车,被其他厂家模仿生产,在市场上销售。广东东莞智乐堡儿童玩具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志光将生产商山东省滕州市万福龙童车有限责任公司及在安徽大市场销售童车的王某某起诉,索赔10万元。日前,、销售被诉童车,万福龙公司赔偿王志光3万元。

  王志光诉称,他是玩具“沙滩王628”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人。取得专利权后,他发现王某某在安徽大市场内销售万福龙公司生产的与他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相同的“AW431型小阿龙沙滩劲霸”童车。他认为两被告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权,、销售侵权童车,并销毁产品模具,索赔10万元,,并承担赔偿连带责任。

  开庭时,万福龙公司未到庭,也未答辩。另一被告王某某辩称,她经营的童车是按照市场价格从万福龙公司购进,来源合法,不构成侵权。

,王志光依法取得玩具外观设计专利权,应受法律保护。将侵权童车与王志光专利授权公报所附照片中的专利外观相比对,侵权产品除座位后方多了一个警灯和一对扶手外,其他重要部位与王志光的专利外观基本上没有差别,落入了王志光的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万福龙公司构成对王志光专利权的侵害,应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在具体赔偿数额上,,确定赔偿数额为3万元。(郜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