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员冒充行长妻子骗钱还赌债

发布时间:2019-08-03 11:04:15


  3月29日,海南省洋浦A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出纳员黄X娜挪用公款、,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诈骗罪挪用公款罪等罪名,依法判处黄X娜十七年,黄X娜表示不上诉。

  黄X娜,1973年出生,海口人,大专文化,在原洋浦A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从事出纳工作,因涉嫌犯挪用资金罪、诈骗罪于2010年10月1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2日被逮捕。

  2010年5月3日,黄X娜到被害人刘某家谎称:其爱人是深圳某银行海口分行行长,她有一个朋友在搞房地产但贷不到款,请刘某帮助借款给其朋友周转三个月,利息按6%支付,刘某信以为真,表示可以帮忙。2010年5月7日10时,黄X娜又到刘某家,以搞房地产的朋友资金缺口很大为由,从刘某处借到30万元,以其伪造的一份房屋所有权证为抵押,并写下一张借条

  几天后,黄X娜再次到刘某家借款15万元,并称房屋所有权证卖掉也值50万元。刘某信以为真便又将15万元借给黄X娜,黄X娜写下借条后离开。

  然而,有谁知道,黄X娜先后三次从刘某处骗取50万元后,全部用于赌博挥霍和偿还因赌博欠下的高利贷。

  2008年12月至2009年7月期间,黄X娜利用其任A公司出纳的职务便利,以转账、提现的手段从A公司账户取走75.4万元,从A公司法定代表人甘某的父亲的账户上取走A公司流动资金6万元,后黄X娜将全部挪用款项共计84.1万元赌博挥霍和偿还因赌博欠下的高利贷。

  2009年7月,甘某发现黄X娜所提交的对账单和银行账单有人为改动痕迹。经询问,黄X娜才感到大事不好当即承认挪用公司资金的犯罪事实。后来,黄X娜为了拖延还款时间,一天,她独自来到海口市南大桥底下花钱请人伪造了一份房屋所用权证,将其抵押给甘某作为归还挪用款的担保。

  直到2010年7月,黄X娜仍未归还挪用款项,这才引起了A公司的警觉,查询得知,黄X娜提交的房产证系伪造的。2010年7月7日,甘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很快,黄X娜被民警抓获。

,被告人黄X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人民币5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又身为A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构成挪用资金罪;还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应数罪并罚。但鉴于黄X娜自愿认罪,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