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执行回天有力 父债子还皆大欢喜

发布时间:2019-10-24 06:02:15


  近日,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执行过程中,通过做双方当事人了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
  
  被执行人余某出具借条向申请人高某借款20000元,,诉讼费用。因余某未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余某外出下落不明,家中无可供执行财产,。
  
  2011年2月,被执行人余某转回家,高某申请恢复执行。余某回家系因病生命垂危,不得不回家,对其不能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余某因病去世。余某去世后,其家人对执行认识存在偏差,抱着“人死帐烂”观点,。经多次做工作,余某的儿子认识到其父虽已去世,但在生所欠的债还应用其财产偿还,家中虽无财产可供执行,但其父欠债系为子女上学所支付的费用,同意替父还债。一个看似回天乏力的死案,经执行干警的努力得以圆满执结。
  
  作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