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医疗费应当赔偿成功案例

发布时间:2020-04-20 23:35:15


  唐山市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原告唐山市A区人民医院诉被告刘X民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王X福、被告刘X民及其委托代理人马X良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唐山市A区人民医院诉称,被告是新军屯工商所退休干部,2004年5月15日因患冠心病、不稳定型心绞痛、心律失常等到原告处治疗,前后住院两次,第一次时间是200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