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西安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10-28 03:46:15


  《西安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将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办法》严格规范新增债务;规定债务融资不得突破限额;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不转嫁责任逃废债务。下面由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严格规范新增债务 妥善化解存量债务

  《办法》规定,按照省级政府统一发行政府债券的融资机制,市政府对区县(含开发区)政府债务实行总额控制,在省级下达的限额内分配发债额度,把全市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

  严格规范新增债务,妥善化解存量债务,确保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分清政府和企业责任,做到谁借谁还,风险自担。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按照约定规则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行为。

  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投资和运营。

  债务融资不得突破限额 统一举借严格担保

  政府债务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方式统一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含融资平台公司)举借政府债务。全市政府债务融资不得突破省级政府批准的限额。

担保法》,,政府及其部门、事业单位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债提供担保。加强对或有债务的风险防控,。

  金融机构等不得违法违规向政府及其部门、事业单位提供融资,不得要求其违法违规提供担保。金融机构等违法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的,自行承担相应损失,并依法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