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及时解决村级债务

发布时间:2019-08-18 21:47:15


  借钱上缴所形成的债务主要是村干部向私人借贷,包括村干部个人垫交的农业税费。但是,村级债务并非仅仅是村级组织借贷上缴税费所欠,也有因为举办事业发展企业所欠债务。不管是是什么原因,必须重视村级债务,需及时解决村级债务,避免造成更大的负面效应。

  村级债务的缘由及现状

  大约在2002年前后,湖北省与全国农村一样,进行了村级债权债务的锁定。

  债权的锁定,主要是停止向农民清收所欠税费;债务的锁定,主要是停止向债权人还债。锁定债务后,自上而下组织进行了债务清理,剥离了村级债务中的高息。

  2002年全国正在推进农村税费改革,之前,因为农民负担较重,各地农村普遍都有贫困户或钉子户拖欠农业税费,而地方政府为了按时完成税费任务,一般都要求村级组织借款垫交。很多地区的农村中,村干部为了按时完成“一票否决”的税费任务,而以高息借贷完成了税费上缴。到了税费改革前,全国村级债务已达相当严重的程度。借钱上缴所形成的债务主要是村干部向私人借贷,包括村干部个人垫交的农业税费。当然,村级债务并非仅仅是村级组织借贷上缴税费所欠,也有因为举办事业发展企业所欠债务。后者所欠的主要是农村正式金融机构如信用社和农业银行(3.03,0.00,0.00%)。

  相对于债务而言,村级债权几乎都是村民应缴但未缴的农业税费。有的是确实穷交不起,有的是能拖就拖。

  村级债务的特点是点多面广,到锁定村级债权债务关系时,湖北省几乎是村村负债,平均负债接近一百万元。一百万元是个什么概念?农村税费改革前,湖北省村均农民负担约有20多万元,湖北的农民负担就已居全国之首了。村均接近百万元的债务,就相当于四五年的农民负担之和。这么大一个缺额,若按10%的年息,每年仅支付利息就相当于全年所收农民税费了。,并在不久之后进行村级债务清理,剥离村级债务中的高息,是完全正确的。

  村级债务中,那些欠正规金融机构的钱,债务锁定十多年了,早已成为坏账,银行、信用社可能已经销账;现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那些当年向农户私人借钱缴纳税费以完成任务的,欠私人的钱不可能拖着不还。

  2015年5月,笔者先后到湖北襄阳、钟祥、监利、潜江调研,农村基层无一不强烈反映村级债务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当口。其中,潜江市村级债务有3亿多元,债权有1.5亿元,村级债务平均约100万元;钟祥市村级债务有4.21亿元,除26个无债村外,其余469个村均负债;宜城市的一个乡镇,村均债务接近一百万元;襄阳市襄州区的一个乡镇,村均债务接近200万元;监利县也几乎是村村负债。

  问题的严重性所在

  我们调研的所有县市领导和乡村干部都对村级债务极为头痛,认为村级债务不能再继续锁定下去,而必须要加以化解;认为村级债务已严重影响了乡村治理的正常进行。

  潜江市农办认为,“截至目前,,致使该收的债权不能收,到期该还的债务必须还,村级无力支付沉重的村级债务”。宜城市的干部讲,“现在村级债务压力极大。尤其是家庭困难的债权人强烈要求村干部还钱。有些村干部当时为了交集体农业税费,自己垫钱了,现在已经很老了,他们也强烈要求村集体还钱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