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航转让天府广场地产 重庆东原接手债权转让协议

发布时间:2019-08-22 07:39:15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拿下川航系的成都皓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皓博地产”)后,重庆东原将于明年启动位于天府广场东侧的“四川航空广潮建设。

  西南产交所10月12日发布公告称,四川航空集团和四川奥翔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奥翔”)对外捆绑转让的99%股权,以1.39亿元转让给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东原”),转让后,皓博地产最重要的“四川航空广潮项目将由重庆东原接手。据记者了解,该项目预计明年启动建设,3年后,天府广场旁将新增一栋180米高的5A超甲级生态写字楼。

  川航退出皓博地产

  资料显示,成立于2009年10月的成都皓博房地产公司为国资房企,由四川航空集团和四川奥翔分别持股80%和20%,而事实上,第二转让方四川奥翔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也与川航有关联,实际上是川航的子公司。

  今年7月19日开始,成都皓博地产99%股份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方为川航集团和四川奥翔,截至评估基准日,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在1.4亿元左右。对于挂牌原因,据业内人士分析,。今年3月18日,,不少国企开始陆续撤出房地产项目。

  此次重庆东原地产接手,成交价格基本与评估价相当,西南联交所成交公告显示,三方于今年9月2日签约,四川航空集团和四川奥翔共同持股的皓博地产以1.3939亿元的价格,转让给重庆东原地产,其中,川航集团持有的80%股权转让价约为1.1263亿元,而四川奥翔所持的19%股权转让价格为2675万元。

  “四川航空广潮预计3年建成

  成都皓博房地产手中持有的业务主要为“四川航空广潮项目,据介绍,“四川航空广潮项目位于市中心顺城街与人民东路交汇处,天府广场东侧,与银河王朝大酒店遥遥相望,地理位置极为优越。那么转让后,新东家将如何进行项目的建设?

  “未来四川航空广场的名称不会变化,”重庆东原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在皓博地产股份转让时公告已有明确规定:股权转让后,受让方保证项目建成后,建筑物仍将永久冠以“四川航空广潮并进行显著标识,在未来可能发生股权转让时,受让方需承诺其受让者做出相同的承诺,否则不能进行转让。

  该人士同时透露,公司计划在此处打造一座新的地标性商务建筑,不过由于项目较大,因此目前仍处于筹备前期阶段,预计在明年正式启动,项目初步计划是在3年后建成,预计将会打造成高达180多米的5A超甲级生态写字楼。成都商报记者吕波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