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车欺诈:新车竟是事故车?马6车主双倍索赔46万

发布时间:2019-08-08 06:27:15


事主:王女士

地点:北京

黑幕:新买回家的马自达6,车主王女士却发现有2次维修记录

,要求双倍赔偿车价共46万余元。

原告王女士说,2006年3月,她在某汽车销售中心购买了一辆马自达6型轿车。9月24日,她在进行汽车维修时发现该车在2006年2月曾经有过两次维修记录。

王女士认为,该车在出售给她的时候并非新车,而是经过维修的事故车辆,显然销售公司把事故车冒充新车出售给她,构成欺诈。

,请求撤销购车合同,被告返还其车款23.18万元,支付公证费2000元,并赔偿23.18万元。

“我们对这辆车的维修历史并无意隐瞒,而且也告知了原告。”对此,被告汽车销售公司代理人说,当初在售车时,该公司已经如实告知王女士该车曾经维修过的事实,并对此采取了折价销售的处理方式。

汽车销售公司还表示,虽然这辆马自达6出售前经过维修,但该车的外观及内在品质与新车无异,并不影响该车的任何使用性能。

王女士随后举证表示,购车时价格之所以得到优惠,是因为参加了团购,她到被告处购车属于参加团购,价格方面理所应当会有优惠。

温磬提示:

类似的涉嫌整车销售欺诈的例子还有很多。有些号称全球同步的车型,到了中国以后便“偷工减料”,少了许多关键配置,有的厂商为了节约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还换上低性能的发动机;有个别经销商把在国外出售过的“二手车”进口来中国当作新车卖;也有经销商把盗抢来的机动车改头换面后当作新车销售的。

消费者应该按照自己实际需求选择车型,不必盲目追求“全球同步”。购车时应到信誉好的经销商处购车,验车时检查清楚车架、发动机代号,购买新车时还应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重新喷漆、易受碰撞部件有无损坏痕迹等。切莫贪图一时便宜,购买来路不明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