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违纪处分有哪些

导读:公务员违纪处分有哪些


  第56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1.警告。,。时间为6个月。


  2.记过。记过是一种将公务员过错记录在案,使其承担一定的不利后果的处分形式。时间为12个月。


  3.记大过。记大过是一种比记过更严重的行政处分。时间为18个月。


  4.降级。降级是降低公务员现任职务级别,使其遭受一定的物质利益损失和精神压力的处分形式。时间为24个月。


  5.撤职。撤职即解除公务员现任职务的一种处分形式,、社会危害较大、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公务员。时间也是24个月。


  6.开除。开除即对现职公务员开除公职、予以除名,不再拥有公务员身份。开除是对公务员最严重的惩戒,适用于触犯刑律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社会危害性严重的公务员。被处以开除处分的公务员,根据第24条第2款的规定,今后将不能再被录用为公务员。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第10条还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执行该处分,并在一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之和以下,决定处分期。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处分期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编辑: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