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检察院绝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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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9-21

  核心提示:,是以公诉机关或者当事人的起诉为前提。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审查后,。那么,?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如果行为人的实施的犯罪虽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能认为是犯罪。既然不是犯罪,而是一般违法行为,,作出起诉决定。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任何犯罪所产生的社会危害都会经不住时间的考验,刑法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诉,没有必要再对他追究刑事责任。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经过审议决定,。在中国,凡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特定犯罪人免除刑罚的,公安机关不得立案侦查,。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中国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四种,侮辱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和侵占。这些案件涉及的主要是公民个人的权益,如婚姻、名誉等,实质上是公民个人的私权,是否追究加害者的刑事责任由公民个人自行决定。对于这些案件,如果被害人及其他有告诉权的人不提出告诉,或者提出告诉后又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意味着失去了追究刑事责任的对象,追究其刑事责任已没有任何实际意义,故刑事诉讼活动没必要继续进行下去,因此,,就此终止刑事诉讼。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